与此同时,该院包括院领导班子在内的18名党员干警,也分别深入包保户家庭走访慰问,送去慰问物资,征求结对帮扶意见,传递检察温情。
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以来,红安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努力当好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
干群议事齐参与,小区旧楼换新颜
“路更平坦了,陈旧的设施更换了,停车规范了,上下有电梯,心情都变敞亮了!”8月25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家属楼小区里,退休老干部徐绪明看着焕然一新的小区笑的合不拢嘴。
红安县检察院居民小区,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外立面陈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绿化景观配置不合理,小区居民生活品质日渐下降。
老旧小区改造,既是家门口的“关键小事”,也是城市发展中的“民生大事”。红安县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后,检察院居民小区被申报为改造项目。
老旧小区改造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居民说了算!
老旧小区改造中
“我们协助改造工作推进小组提前征求了居民的意见,以楼栋为单位,每家每户的诉求都进行了记录,并且发挥居民各自的特长,提出可行性意见。充分调动了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谋共建,当好改造工程的‘主人翁’。”负责对接检察院小区改造工作的红安县检察院司行局副局长余斌说。
该小区改造前,红安县检察院积极配合改造工作推进小组提前筹备、谋划,为摸清居民需求,检察院老干党支部安排专人配合协调,走访宣传,与居民面对面、一对一沟通,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与各楼栋长、居民代表座谈等方式,组织征求意见800余人次,就停车位规划、电梯加装、车棚改造等问题进行协商,最终全体居民达成一致改造意愿,签订改造协议。
通过对小区重新规划布局,外立面改造,加装电梯,绿化区域补种苗木、更换品种,增设庭院灯、路灯等照明设施,规划停车位、新建停车棚等工程,在小区居民热心关注下稳步推进。
老旧小区改造后
据了解,在改造过程中,为更好地给居民营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该小区党支部联合社区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针对具体问题,把群众发动起来,让群众参与进来,共同谋划、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同缔造,不断优化改造方案,真正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共同缔造村居幸福生活,让居民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持续。
如今,小区外立面、道路、花坛、停车棚都焕然一新,配套设施布局合理,获得小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汇民智聚民力,共建美好家园
产业兴、村庄美、民风淳……金秋时节,乡村田野,瓜果飘香。走进红安县火连畈茶场团山村,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秀美的水墨画卷。
几年前,团山村还是一个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环境脏乱差的贫困村。
在团山村,经常能看到这样的场景:
红安县检察院驻团山村工作队、村干部与群众同围一张桌,就村民的小事、实事、难事讨论协商。大到村庄规划、建设、项目整合,小到打扫环境卫生、清运垃圾、庭院绿化等。
整治人居环境是块“硬骨头”,群众支持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如何将群众思想统一到一起?
党员干警在结对帮扶对象家帮忙打扫
为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积极深入群众家中走访,充分了解群众需求,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同时,多次邀请村里的老党员、老乡贤、老教师、在外工作的创业者座谈,成立“理事会”,共商共议,协助村里抓党建,并在短时间内协助新建了村级文化室、文化广场等场所。
驻村不仅是人驻,更是心驻。
工作队队长胡文是驻村的“老兵”了,2017年,他到该县永佳河镇栗林店村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由此开始了他服务农村、助力脱贫的征程。2021年8月,他再次接受重任驻守团山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继续征战乡村振兴战场。
“5月25日上午9点,对团山村六组新建塘堰进行现场查看拍摄,留作今后做对比,跟进建设进度。”
“8月23日晚上8点半,‘理事会’上,有村民代表提出对团山村二组的水井整体进行改造,反映很迫切,尽快要组织专业师傅查看,用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力。”
这是驻村队驻村工作日志的记载。驻村以来,工作的推进,问题的探讨,日常的走访对接等,都能从工作日志中找到记录。
村部文化墙
“湾里的环境每天都有新变化,我如果不把自己家周围也打扫干净,整个湾的美观都会受到影响。”正在修整门前杂物的团山村汪军红说。不必说整齐干净的街道一尘不染,居民自发打理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已然是街头巷尾一道抢眼的“文明风景”。近段时间,驻村工作队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据悉,团山村共有6个村民小组,1046人。2021年8月以来,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采取一系列措施助推乡村振兴,努力践行“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思想理念,为该村争取资金80余万,先后对团山村村通组公路拓宽6米,修建了两口当家塘堰,居民水井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及旱改水等项目,待兴建文化广场280平方米。
欲问秋果何所累,自有春风雨潇潇。“我们积极与村‘两委’协作,推动村民自愿参与到共同缔造工作中,提升村民‘人人参与,成果共享’的意识。”驻村工作队队员李新华说,现在团山村形成了有能者兴产业,有钱者作贡献、有力者带头干的良好共同缔造氛围。
检察能动履职,聚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是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重要内容,是改善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红安县检察院坚持把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从整治环境的“脏乱差”入手,服务和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治理。
“我们一定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迅速开展宣传,组织居民共同制定文明行为规范,让居民群众形成保护环境共识,自觉参与到园艺河环境保护中。”9月14日,在红安县检察院召开的园艺河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磋商会上,相关行政单位就整改工作纷纷表态。
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
9月初,该院在公益诉讼履职中发现,该县园艺河同泰路段河道内有人乱扔生活垃圾,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影响行洪安全。检察干警随即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固定了证据。
为厘清监管职责,建立园艺河生态环境保护长效协调合作机制,红安县检察院联合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和辖区镇政府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并送达磋商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风险。
会后,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磋商会上确定的各自职责,积极配合,联合行动,并于次日对河道垃圾进行了清理。
检察官现场取证
“公共环境卫生与每个居民群众息息相关,督促整改的同时,我们更要思考如何发动人人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承办检察官建议,广泛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增强居民对居住环境管理参与感、建设感、认同感,共同营造“水清、河畅、安全、生态”的宜居环境。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院将继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我管’促‘都管’,助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中贡献更多检察力量。”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占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