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指控,2021年10月至11月,陈某某在明知他人为电信诈骗犯罪“跑分”的情况下,为牟取利益,仍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接受、转移犯罪资金,涉案资金流水达75万元,其中7.3万元系电信诈骗赃款。“这些资金关联着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安全,每笔转账背后都可能是一个家庭的破碎。”郑勇当庭指出。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本案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构成要件,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发表公诉意见时,郑勇面向旁听席开展法治宣讲,通过“四个警示”剖析案件深层教训:一要树立正确价值观,警惕“2000元好处费换终身犯罪记录”的人生陷阱;二要增强法律意识,知晓“两卡”出借的法律风险;三要筑牢防范意识,间接帮助行为同样可能构成犯罪;四要主动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法院经审理当庭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我也是00后,与同学们年龄相仿,希望你们以我为戒,切莫因小失大……”被告人当庭忏悔深深触动了在场学生。“原以为犯罪离校园很遥远,现在明白法律红线碰不得!”庭审结束后,检察干警通过案例解析、互动问答等方式深化教育效果,并向师生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单》。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创新普法形式,不仅让师生们近距离了解司法庭审的流程,也取得较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实现了司法实践与法治教育的深度融合。据悉,该院近三年来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6场次,研发全市优秀课件《用法治守护青春的你》等青少年普法课程。“我们将持续深化‘实景式’普法模式,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郑勇表示,下一步将联合教育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教育,通过更多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法律宣传方式,做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护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