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要以整改后的事实为依据,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红安县某木材加工厂法定代表人杨某向该县检察院申诉道。
申诉人指出的事实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申诉后,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
2023年2月,杨某的木材加工厂因非法占地,被县某监管单位立案,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年5月,该单位对木材加工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其非法占地的面积为0.85亩。杨某对占地面积“0.85亩”的认定持有异议,认为与事实不符。
检察官经过查实,原来,该木材加工厂在收到监管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主动进行了部分整改,将非法占用土地上堆放的材料予以转移处理,至监管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其实际非法占地面积已大大减少。而监管单位仍依据初始测量的占地面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这才向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申诉。
为进一步准确查明事实,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机关柔性执法,该院决定启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程序。一方面,办案检察官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木材加工厂整改后实际非法占地面积重新进行现场勘测,勘测结果占地的实际面积为0.49亩。
另一方面,该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围绕行政处罚应如何认定非法占地的面积这一焦点展开听证。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杨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表示愿积极履行整改义务,进行复耕复垦,恳请行政机关从轻处罚;行政机关代表则表示将结合企业经营现状,依据新测量的非法占地面积重新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单位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细致解读如同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对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大有益处。”
“木材厂因非法占地受到行政处罚,体现了法律对国家土地资源的保护,行政争议化解也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会的听证员也纷纷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会后杨某与该行政机关签订了和解协议,杨某将依据行政机关重新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纳罚款,一场行政争议终于得到了有效化解。
经过整改,非法占地面积到底是多少?重新测量才知道。该案的办理展现了检察机关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中的使命担当。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践行“穿透式”法律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以我管促都管”的多效职能,与行政机关协同发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松绑解压,共同推进红安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