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占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最高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红安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守住依法办案的根本,更要多想想诉与不诉、量刑建议、释法说理等老百姓能不能接受,努力办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加大法治供给,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坚持为民情怀、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始终保持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止于至善”的压力感,深刻理解和精准把握司法理念的变化。”
“坚持人民至上,用心为人民办理案件,用情关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每名检察人员的首要政治任务。
要以更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扣中心任务谋划和推动检察工作,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合法规范经营,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和乡村振兴工作等,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检察力量,谱写红安检察新篇章。
要以更优办案效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办好每件具体案件守住民心。持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抓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头顶上”“脚底下”“舌尖上”“心尖上”的安全。
要以更强政治担当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力全面依法治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加强检察一体化建设,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驻+巡回”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开拓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要以更严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抓好“三个规定”落实等,确保党领导下的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