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顶梁柱在道路正常行驶被一辆操作不当小轿车撞倒不幸离世。肇事者因罪入狱且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赔偿,保险公司认为赔偿请求过高迟迟未予赔偿,致使被害人一家六口不仅遭受亲人逝去的精神痛苦,还要面临因失去主要劳动力而造成的经济困境。
近日,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交通事故被害人家属追讨赔偿款案,在检察机关、法院等部门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申请人钟某等6人的赔偿款终于有了着落。
2022年7月,驾驶两轮电动车的余某被谢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红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余某无责任。肇事车辆投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各一份,事故发生时尚在保险责任期限内。
被害人余某的妻子钟某无劳动能力,余某的去世,对其家庭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且肇事者谢某及保险公司未给予赔偿,严重损害了钟某一家的合法权益。鉴于钟某文化程度不高、诉讼能力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检察机关决定对该案依法支持起诉。
受案后,承办检察官对钟某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认为钟某请求谢某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在案件审理期间,红安县检察院积极与法院沟通,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配合法院做好双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保险公司赔偿钟某等人因亲属死亡造成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70余万元。
据了解,2022年11月,红安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签订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协作平台,构建案件线索移送协作机制,拓宽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5件,其中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