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的各项工作要求和会议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7件201人,其中批准逮捕162人,不批准逮捕3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81件506人,其中起诉393人,不起诉111人。从起诉罪名看,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交通肇事罪57人,占比14.5%;危险驾驶罪52人,占比13.2%;诈骗罪47人,占比12.0%;盗窃罪43人,占比10.9%;故意伤害罪28人,占比7.1%。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80件47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5.93%。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3件,同期已纠正32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3人,已纠正33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3件,同期已纠正23件。
(四)案-件比情况。案-件比值1:1.05,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16件,占比4.3%;二次退回补充侦查2件,占比0.5%。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4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同期采纳5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同期采纳4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件,法院同期采纳10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5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3件。涉及生态环境领域27件,资源保护领域3件,食品安全领域7件,其他类17件。启动诉前程序5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3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不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6件7人。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件6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件8人,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件2人。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开展特殊预防63次,开展法治巡讲9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受理群众信访案件157件。提起司法救助8件,救助人数12人,发放救助金额38.872万元。
七、重点及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情况。办理涉市场主体各类案件269件,其中刑事案件137件,民事案件20件,行政案件9件,公益诉讼案件82件,执检类案件9件,其他类12件。批捕侵害市场主体权益案件9人,起诉侵害市场主体案件28人。对涉市场主体人员不捕3人,对涉市场主体人员不起诉30人。对涉市场主体人员不捕率27.27%,对涉市场主体人员不诉率50%。
2、检察听证工作情况。开展检察听证活动96件次(公开听证81件、不公开听证15件)。其中拟不起诉案件60件,行政公益诉讼监督12件,审查逮捕6件、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民事诉讼监督3件,行政诉讼监督3件,其他类型案件9件。
3、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7件。其中正副检察长办理94件,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