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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检察院2021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字号:    】        时间:2021-04-23      

    今年以来,红安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牢牢把握“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将“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作为提升工作品质的着力点,将“强队伍、重基层、用科技”作为战略支撑,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现将2021年1-3月主要办案业务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做优刑事检察,努力提升诉讼监督质效。

(一)2021年1至3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2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3人,不捕率12%。 共决定起诉88人,决定不起诉15人,不起诉率15.63%。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92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100%。

(二)2021年1至3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件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次,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捕后起诉2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做强民事检察,办案质效平稳向好。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共受理案件3,审结3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2件。

(二)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情况。共受理案件3件,审结3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做实行政检察,稳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共受理案件2件,审结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侵害公共利益的案件。

2021年1至3月,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污水处理监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办案行动,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立案7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积极受理群众诉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2021年1至3月,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44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金额21.106万元,其中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额16.646万元

 

六、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进一步加强特殊保护。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3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4人,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0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非刑法措施适用率6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3月,开展社会调查4次、通知法律援助1人、亲情会见1次、落实亲职教育1次、开展心理评测2次、开展一般预防5次/2545人。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1至3月,共办理涉及营商环境案件44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件,审查起诉案件14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件2,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

(二)入额院领导积极办案。2021年1至3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9件,其中,正副检察长办理10件,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