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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地见效

【字号:    】        时间:2023-02-27      

在研讨会上,检察人员与侦查人员共商取证方法技巧;在案发地,公安民警与检察官一起开展社会调查;在政治轮训班上,新一期的检警同堂培训如火如荼……监督制约、检警协作、同研同训的场景愈发多见,趋于常态。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并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出专门规定。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本地实践,积极探索创新,高标准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向实体化、实质化、实效化迈进,通过共建、共治、共赢,着力打造新型检警关系,实现“1+1>2”的效果,持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地见效。

共建:筑牢协作运行根基

“从不适应到适应,再到真心欢迎,确实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好处。”红安县公安局一位民警表示。

思想的转变源于理念更新。


为规范侦查活动,提升侦查监督质效,早在几年前,红安县检察院就将侦查监督关口前移,拓展侦查监督的广度和深度。2020年4月,该院成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指派专职检察官办案组常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自此先行先试。2021年12月,该院又迅速落实上级院要求,联合县公安局在全市率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实践中,检警双方对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等执法司法新理念凝聚起更多共识,工作运转更加规范、高效,在协作中监督进一步赢得公安民警认同。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红安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邓建军表示,通过这项机制,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质量把关审查,帮助他们更进一步找准侦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侦查方向准确、搜集证据及时,同时促进公安民警持续更新执法理念、提高办案素能。


2022年4月,红安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高恩权在检警同堂培训上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行了专题解读。通过学习,引导检警摒弃“构罪即捕”等惯性思维,打破思想束缚。2022年以来共组织检警同堂培训5次、召开联席会议19次。统一了司法办案理念、证据认定标准、法律理解适用,形成指控犯罪的合力。

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协调推动下,红安检警协作更加密切,侦查监督更加有力。2022年,该院刑事案件审结率达98.4%,位居全省、市基层检察院前列。不捕率、不诉率均接近50%,较去年显著提升。

共治:凝聚刑事侦诉合力

打破部门壁垒,让监督更加有力,办案质效更明显。

今年1,红安县公安局驻侦监协作办公安警就一起诈骗案件的定性、取证等问题主动邀请驻侦监协作办检察官提前介入。

红安县检察院改变以往书面阅卷的方式,直接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驻点,听取案情介绍、审查案件证据、参与案件讨论,重点从追捕漏犯、追查被害人资金账户、调取聊天记录等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收到侦查提纲后,进一步完善了证据链。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提出取证重点,根据这份侦查取证提纲,公安机关案件办理效率更高、质量更规范。”办案民警说。


像这样的提前介入,已经成为检警协作的工作常态。每周,刑检部门检察官都要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轮值3天,对涉黑涉恶案件、未成年人保护案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全部做到提前介入、参与会商,从而减少双方的认识分歧,形成办案合力。

据统计,2022年以来,该院派驻检察官共提前介入参与案件会商56件,对其中23件案件提出了直诉或继续侦查的意见,公安机关均予采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质量明显提升。2022年6月,该院针对戴某故意杀人案提前介入的做法,被省检察院评选为优秀典型案例。


除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公安机关主动商请检察机关介入外,该院不断创新丰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开展酒驾案件专项立案监督、刑事“挂案”清理等专项监督活动。

2022年3月,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占涛亲自挂帅,刑检部门、行政检察部门6名干警联合组成专班,通过同步接入公安机关警务综合系统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调查近三年红安涉酒驾案件总体情况,对比数据筛选出问题案件,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开展类案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36件。

共赢: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红安县开展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举措扎实、成效明显,很好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办案环节都能感受到司法公正和善意。2022年7月,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强胤实地调研红安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质胜于华,行胜于言。

如今在红安,检警相向而行、密切配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面落地、常态运转通过监督前移、精准对接、充分沟通,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在侦查监督、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该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有效化解纠纷,无逮捕必要的不捕,防范社会风险使轻微刑事案件在捕前、诉前阶段有效分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侦诉审”简案快办

日前,红安县检察院对喻某、段某涉嫌盗窃罪案提起公诉,该案从受案到起诉只用了3天。今年1月,喻某、段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件数量多了,办案还更快更好了!检警协作,不但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更实现了高效、精准监督。”红安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葆枝说,有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这样精简的细节在办案中处处彰显。

在实践和探索中,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同找到了“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升”的切入点、突破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履职效能凸显。2022年,该院刑事检察质效曾连续三个月位于全省前列,被省院通报表扬,普通刑事检察和重大刑事检察年终位列全市第一。数据显示,随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质化运行,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红安县“简易+速裁”程序适用率达95%,刑事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缩短4天。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红安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将始终坚持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确保监督制约更精准、协作配合更有力、会商指导更及时、信息共享更顺畅。”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占涛坚定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