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3月,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贯彻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湖北省检察院“素能提升年”活动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3月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2人,同比上升90.9%;不批准逮捕10人,同比上升223.3%。受理审查起诉110人,共决定起诉62人,同比下降19.5%;不起诉22人,同比上升46.7%。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结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77人,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1.67%。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含撤案)监督合计1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22件,提出刑事抗诉1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6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4件。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涉及生态环境领域14件、药品安全领域1件、其他类5件。开展诉前程序11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不捕1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批捕5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起诉3人。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开展特殊预防14次。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接受群众信访32件,提起司法救助5件,发放救助人数8人,发放救助金额26.371万元。
六、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情况。办理涉市场主体各类案件126件,其中刑事案件31件,民事案件19件,行政案件1件,公益诉讼案件70件,执检类案件1件,其他类4件。批捕侵害市场主体权益案件4人,起诉侵害市场主体案件4人。对涉市场主体人员不捕2人,对涉市场主体人员不起诉8人。对涉市场主体人员不捕率40%,对涉市场主体人员不诉率61.53%。
(二)检察听证工作情况。开展检察听证活动29件次(公开听证28件、不公开听证1件)。其中拟不起诉案件9件,行政公益诉讼监督13件,审查逮捕2件、其他类型案件5件。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1件。其中正副检察长办理18件,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