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初有市民反映,在某社交平台上发现‘黄冈39所学校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短视频,其中涉及红安县的有五所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要引起高度重视……”
10月25日上午,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检察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的审查办理情况。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该院于10月18日,会同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对这五所学校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仍有3所学校存在消火栓无法正常出水、消火栓被遮盖、消防工程未验收合格等4处隐患问题。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保证办案质量。该院组织召开了此次检察听证会,邀请了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案情和法律规定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代表逐一发表意见,针对安全隐患一一提出整改措施,汇报整改进度,参会听证员进行听证评议。
县人大代表秦训武表示:“校园安全工作重关重要,保障消防安全,‘防’应在前!检察院积极履职,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体现了司法为民的职责担当,希望检察机关要继续跟进,确保整改到位。”
人民监督员刘兴华表示:“安全工作不能轻视,今天检察院组织大家在这里共同解决问题,各职能部门应该充分履行职责,教育系统要做好跟踪和督查,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在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后,该院建议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职,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杜绝校园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精神,让校园成为最放心、最安全、最有光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