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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字号:    】        时间:2022-07-04      

      6月30日下午,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占涛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与会人员均作了研学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时刻,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湖北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议强调,要将会议主线“三新一高”,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穿于湖北未来的发展大局中。要从会议精神中挖掘“红安元素”:一是建设大别山绿色经济带;二是以武鄂、黄黄为重点的国际交通枢纽,红安城铁融入武汉都市圈;三是传承大别山精神,保护和利用好鄂豫皖苏区纪念园。

会议强调,红安县人民检察院要在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中,认真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坚持深入学。要通过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学、支部主题党日交流互学、组织党员干警下基层以干促学等形式开展深入学习,为红安“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的桥头堡”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续写文化振兴的红安传奇贡献检察力量,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凝聚广泛共识,形成“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的良好氛围。

二要坚持扎实干。要结合红安红的奋斗目标,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融入到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的全过程,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将“天理、国法、人情”有机结合,办好每一起案件,特别是要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并扎实开展好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暖民心、解民忧”实践活动,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红安绿色协调发展。

三要坚持求实效。在讲政治、稳经济、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能动履职,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同上级院部署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做好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平安法治建设等工作,以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